适用范围

设备类别、能耗、运行模式及过渡时间要求

评估重点

明确适用边界、例外及与其他要求的交叉,再确定评定方式、证据、测试与必要文件。

选择方案前,我们核查法规现行文本、生效日期、过渡条款及例外情况。列入目录不代表该法规已适用于此类别的所有产品。

需要准备的资料

  • 技术说明与用途
  • 上述关键参数
  • 型号、制造商及申请人资料
  • 已有符合性证据

服务成果

针对您产品的要求矩阵:适用范围、评定方式、所需证据及后续行动。

状态与适用日期

048/2019法规由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9年8月8日第114号决定通过。经2025年7月8日修订的版本规定一般实施日期为2028年9月1日。附件16第VII和VIII部分另设与检测方法纳入标准清单有关的条件,且不得早于该日实施。

正式实施前,仍需核查设备适用的国家及其他要求。准备资料包括设备类别、用途、功率、运行模式和技术参数表。不能把面向未来要求的准备工作说成当前已经强制办理的048/2019证书。

ТР ЕАЭС 048/2019 — 08.07.2025 (PDF) ↗

更新日期:2026年9月19日。

来源与法规依据

周期与费用

在审查型号、制造商、测试范围、现场访问和翻译需求后报价。方案中将分别说明各阶段及交付成果。

咨询认证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