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用范围
设备类别、能耗、运行模式及过渡时间要求
评估重点
明确适用边界、例外及与其他要求的交叉,再确定评定方式、证据、测试与必要文件。
选择方案前,我们核查法规现行文本、生效日期、过渡条款及例外情况。列入目录不代表该法规已适用于此类别的所有产品。
需要准备的资料
- 技术说明与用途
- 上述关键参数
- 型号、制造商及申请人资料
- 已有符合性证据
服务成果
针对您产品的要求矩阵:适用范围、评定方式、所需证据及后续行动。
状态与适用日期
048/2019法规由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9年8月8日第114号决定通过。经2025年7月8日修订的版本规定一般实施日期为2028年9月1日。附件16第VII和VIII部分另设与检测方法纳入标准清单有关的条件,且不得早于该日实施。
正式实施前,仍需核查设备适用的国家及其他要求。准备资料包括设备类别、用途、功率、运行模式和技术参数表。不能把面向未来要求的准备工作说成当前已经强制办理的048/2019证书。
ТР ЕАЭС 048/2019 — 08.07.2025 (PDF) ↗
更新日期:2026年9月19日。
认证与工程解决方案中心